【新闻资讯】生态环境部:【EOD入库情况】全国29省EOD项目入库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1-27 16:52
近三年来,国家和部分省市的EOD模式试点或入库项目广泛展开,形成了全面的推广态势。但各省对EOD模式的认知和支持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项目入库和实施情况参差不齐。本文对此进行了简要梳理,一起来看——
一、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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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2021年12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保险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2022年5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除继续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外,还特别指出“条件成熟的,可纳入‘兴安岭生态银行’运作体系”。
此外,除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包括责任人灭失、自然灾害造成等)的生态保护修复外,《意见》还特意强调“对有明确责任人的生态保护修复,由其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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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项目进展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帮扶指导的《宝清县农村环境治理与黑土地保护融合开发EOD模式项目》通过国家审核,并正式推送金融机构,成为黑龙江省首个EOD模式入库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成功获批农发行佳木斯市分行11亿元EOD模式中长期贷款。
二、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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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2021年3月5日,吉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围绕解决吉林省林草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政策,提出了16条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草建设、开发林草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具体意见。企业关切度较高、具有创新性的六个方面政策内容包括分类有序开发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加快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建设、提高林区各类资产的利用率、落实林草产业发展用地和税费支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等。
2021年12月《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吉林省将以绿色金融创新为切入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推进形成一个多元、绿色、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以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治理模式创新为引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环保产业发展新动能。同时,要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2022年3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融资企业及融资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为采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其他市场化方式运作主体为企业的项目。并将邀请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等金融机构介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环境治理及环保产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并组织银行机构与企业一对一进行现场交流对接。
2022年6月21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试点建设,鼓励各地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场景,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以水流、森林、耕地、湿地、草原等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显著增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